浮山县2023年校园招聘教师24名

来源:e星体育    发布时间:2024-08-18 21:23:18 点击:1次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通过校园招聘的方式补充教师24人。现公告如下:

  符合招聘条件的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即2005年5月26日以前出生,1987年5月26日以后出生);

  1.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年龄等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发布了重要的公告之日。

  2.所学专业一定要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应属同一专业(类)。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党籍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本次校园招聘在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由浮山县教育体育局及招聘学校具体组织实施,采取考试的办法进行。

  本公告在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公开招聘”专栏)和浮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全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考生要诚信报名,仔细阅读《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报考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个人隐私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其中报考人员《浮山县2023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浮山县2023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招聘学校结合岗位需求来做认定。)

  报名人员请于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它岗位。如在网络报名截止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核检查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网络报名结束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核检查的,不能再报其它岗位。

  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因素,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检查,不能取得联系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1.报名网站打印《浮山县2023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证明内容有: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专业和毕业时间等,要求表述完整准确);毕业证、学位证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交验毕业证原件,未在规定期限内交验的,取消应聘资格。

  4.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证明);

  5.需提供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并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报考人员对自己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检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资格经过审查后,由浮山县教育体育局及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情况制定考试办法。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核检查合格人数比例不达1:5,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如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核检查合格人数比例达1:5,增加笔试环节,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总成绩100分,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分。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命题和阅卷:由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3)笔试内容:教育法律和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现代教育思想(含新课程理念)、心理学、教育学、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等。

  参加笔试的岗位,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根据岗位拟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无反馈讲课或专业技能操作的方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组,命题和现场打分由考官组组织进行,每个考官组为5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招聘学校及主管部门面试考官仅限1人),每个考官组设主考官1人,由外聘考官担任,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岗位,若2名以上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后的成绩排列。直接面试的岗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时,加试面试,按面试加试后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确定的拟聘对象参加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空缺岗位,招聘单位可根据报考比例和真实的情况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体检有关事宜在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做,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招聘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等情况做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人员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进行实地调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不是聘用。

  1.公示期满,由县委组织部(县编办)、民政和人社、财政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民政和人社部门各1份。企业法定代表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5万元,“双一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万元,“双一流”全日制本科3万元。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6万元/年,“双一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6万元/年,“双一流”全日制本科1.8万元/年。普通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44万元/年。

  (3)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首次购房给予补贴。省级领军及以上人才50万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万元,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万元,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全日制本科生5万元。

  (4)与我县事业单位建立3年以上劳动关系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对我县发展作用发挥较大或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高层次人才可申请“人才公寓”拎包入住。

  (5)全职引进的省级领军及以上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随迁配偶实行计划安置。原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实行对口安置;原在企业工作或无工作的,协调县内公司可以提供就业岗位。

  (6)高层次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自愿在我县接受教育,首次入学时,不受户籍和居住地限制,可按本人意愿,在我县范围内公办学校择校入读。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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